当前位置: 首页 > 欧洲各国假日 > 奥地利公共节假日

1976年奥地利公共节假日及放假时间

深入了解1976年奥地利的节假日安排与放假规定

节假日与休假时间

1976年,奥地利政府颁布了《公共节假日法》,规定了全国性的公共节假日以及相应的放假时间安排。这些节假日包括新年、复活节、劳动节、圣诞节等,涵盖了宗教、政治和文化等多个领域。根据该法律,公众可享有这些节假日的带薪休假权利。具体来说,1976年奥地利的公共节假日共有10天,分别为1月1日新年、4月4日复活节星期一、5月1日劳动节、5月20日基督升天节、6月3日圣灵降临节、8月15日圣母升天节、10月26日国庆日、11月1日万圣节、12月8日圣母无原罪瞻礼日以及12月25日和12月26日圣诞节。

放假时间安排

根据1976年奥地利《公共节假日法》的规定,在上述10个公共节假日中,公众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。具体来说,新年假期从1月1日开始,持续到1月2日;复活节假期从4月2日持续到4月5日;劳动节假期仅为5月1日当天;基督升天节、圣灵降临节、圣母升天节等节假日的放假时间均为节假日当天;国庆日假期从10月26日开始,持续到10月27日;万圣节假期为11月1日当天;圣母无原罪瞻礼日假期为12月8日当天;圣诞节假期从12月24日持续到12月26日。因此,公众在这些公共节假日期间可以享有相应的带薪休假时间。

节假日的意义

1976年奥地利的公共节假日不仅反映了该国丰富的宗教文化传统,也彰显了其重视劳动者权益的社会主义理念。这些节假日为公众提供了喘息的机会,让人们得以摆脱繁忙的工作生活,与亲友团聚,共享欢乐时光。同时,这些节假日也成为了奥地利人民传承文化、增进社会凝聚力的重要载体,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的关怀。总的来说,1976年奥地利的公共节假日制度既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,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