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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4年列支敦士登公共节假日及放假时间

深入了解列支敦士登法定节假日及员工休假安排

1984年列支敦士登公共节假日概况

1984年列支敦士登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公共节假日法规,规定了该年度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时间安排。根据该法规,1984年列支敦士登共有10个公共节假日,包括元旦、耶稣受难日、复活节、劳动节、圣灵降临节、corpus christi节日、国庆日、圣母升天节、万圣节和圣诞节。这些节假日的具体放假时间安排将在接下来进行详细介绍。

1984年列支敦士登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详解

根据1984年列支敦士登公共节假日法规,具体放假时间安排如下:元旦假期为1月1日;耶稣受难日假期为4月13日至4月16日;复活节假期为4月22日至4月23日;劳动节假期为5月1日;圣灵降临节假期为5月27日;corpus christi节日假期为6月7日;国庆日假期为8月15日;圣母升天节假期为8月15日;万圣节假期为11月1日;圣诞节假期为12月25日至12月26日。另外,列支敦士登政府还规定,如果这些法定节假日恰逢周末,则顺延至工作日放假。

1984年列支敦士登节假日安排对员工权益的影响

1984年列支敦士登公共节假日的法定安排,不仅规定了国家层面的节假日时间,也直接影响到当地企业和员工的休假权益。根据规定,企业必须按照法定节假日安排给予员工带薪休假。同时,如果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提供劳动服务,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加班工资或提供补休。因此,1984年列支敦士登的公共节假日安排,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公众休息时间的重视,也充分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。

1984年列支敦士登公共节假日安排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

1984年列支敦士登公共节假日的规定,不仅影响到企业和员工的休假安排,也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。一方面,法定节假日的设置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充足的休息时间,有利于身心健康,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;另一方面,节假日期间的消费支出也刺激了零售、旅游等相关行业的活跃,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。同时,公共节假日的安排也体现了列支敦士登政府对公众利益的重视,增强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。可以说,1984年列支敦士登的节假日安排,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