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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1年卢森堡公共节假日及放假时间

了解卢森堡1971年的重要节假日放假时间

1971年卢森堡公共节假日概述

1971年是卢森堡公历历史的重要一年,当年政府颁布了多个重要的公共节假日,为公众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法定休假机会。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,这些节假日的放假时间和安排都有明确的规定,不同类型的节日有不同的休假日期和时长要求。本文将就1971年卢森堡的主要公共节假日及其具体的放假时间安排进行详细介绍,为读者全面了解该国当年的节假日制度提供参考。

1971年卢森堡主要公共节假日

1971年,卢森堡政府确定的主要公共节假日包括:元旦(1月1日)、复活节(4月11日-4月13日)、劳动节(5月1日)、国庆节(6月23日)、圣诞节(12月25日-12月26日)等。这些节假日涵盖了重大的政治、宗教和文化事件,反映了卢森堡社会的重要历史时刻和价值取向。对于这些节日,政府都有明确的放假时间安排,确保公众能够充分享受休假时光。

1971年卢森堡公共节假日放假时间

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,1971年卢森堡的元旦假期为1月1日,共1天;复活节假期从4月11日持续到4月13日,共3天;劳动节假期为5月1日,共1天;国庆节假期为6月23日,共1天;圣诞节假期从12月25日持续到12月26日,共2天。这些节假日的放假时间安排充分考虑了公众的工作生活需求,既保障了应节日庆祝的时间,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工作的影响。

1971年卢森堡公共节假日的意义

1971年卢森堡公共节假日的设置体现了政府对公众利益的重视,为人们提供了充足的法定休假时间,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节日活动,陶冶情操,增进社会和谐。这些节假日不仅reflecte了卢森堡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,也彰显了政府维护公众权益的决心。通过合理安排节假日放假时间,政府充分尊重了公众的工作生活需求,为社会发展注入了积极动力。

总的来说,1971年卢森堡公共节假日及其放假时间安排,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,也体现了政府维护公众利益的责任担当。这些节假日的设置及其法定放假时间,成为了卢森堡社会发展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国家和人民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见证。